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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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招考办关于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铁岭市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以下简称面试体检体测)须知通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
(二)地点:铁岭市实验学校南门(铁岭市凡河新区嘉陵江路与华山路交界)。
二、资格认证
(一)考生具有铁岭市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考生已完成提前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志愿填报。
(三)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具有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考生可于2023年7月2日16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询中心”,在“2023年公安院校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名单”栏目中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三、携带材料
参加面试体检体测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高考准考证》原件1份。
(三)《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1份。
(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1份(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须知》下端附件自行下载,请提前填写,并做出如实承诺签名确认)。
(五)考生近期白底一寸免冠照片8张。
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并在表格考生承诺处签字(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因资料不全、信息填写错误、涂改等造成考生无法入场检测或检测结果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着装要求
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建议参加体测考生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五、注意事项
(一)凡具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资格的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检视为自愿放弃。
(二)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通讯摄录设备进入考场,违者取消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三)考生进入场地后要听从现场考务人员的指挥,按照顺序参加相关科目的测试检查,擅自调换测试检查项目的,视为作弊。考生入场退场均需本人签字,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场地。
(四)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及对检测强度、天气等情况的适应程度,慎重决定是否参检。在体测前,考生要自行做好热身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因素,导致面试体检体测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具体面试体检体测内容及标准等事宜,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须知》。
(六)铁岭市公安局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参加面试体检体测,切勿上当受骗。
若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招考办对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工作出台新政策、新规定,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铁岭市公安局 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