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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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已试点开通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
由于现在是试点阶段,目前我市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对象暂时只包括吉林省、黑龙江省户籍人口,其他省份业务开通须按公安部和辽宁省公安厅部署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在各县(市)区 派出所和城区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时需提交的手续包括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新生儿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