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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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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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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枪支的携运

审查类别:即审即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辽宁省竞技运动枪支弹药携运管理规定》第二、三条、五条

受理机构: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

决定机构:铁岭市公安局

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1、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

2、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公务用枪单位;

3、民用枪支使用单位;

4、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批准的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射击体育运动单位

申请材料目录:

1、《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审批表》2份(请自行在治安管理业务在线申办栏目下载)

2、单位介绍信1份(必须表明枪号、弹药型号数量、携运地区、有效时间、携运人办证的基本信息);

3、申办人、携运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民用枪支持枪证复印件1份;

5、射击竞赛通知文件(或邀请函)原件、复印件1份;

6、押运人员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即审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即时办理

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  铁岭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分中心

电话:024-72843063 1359100443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