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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交警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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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大家好!随着我市气温的逐步上升,选择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人也越来越多,安全隐患随之增加。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铁岭交警将持续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铁岭交警温馨提示:

     一、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头盔具有保护头部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伤亡。

     二、在摩托车和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条,拒绝“黑尾”,擦亮夜间安全。

     三、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摩托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广大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为家乡交通环境平安顺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