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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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政策,合理优化体检站点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决定扩大可出具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网点范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二、所需材料备案医疗体检机构的单位身份证明、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体检资质相关证明等。
三、业务要求需有高拍仪等采集设备,要实现联网核查,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业务办理需在监管下进行。
四、联系方式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11 号窗口,工作日办理。
联系人:陈祉良联系电话:18704100637监督电话:74852236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