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户政管理

随军家属落户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4年03月15日

阅读:

事项名称:随军家属落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公通[2012]183号)

申请条件:随军家属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部队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3.军人一方驻军证明、与随迁家属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办理地点:城区公安分局、县区局公安派出所

办理机构:城区分局、派出所

办理流程:手续齐全的,城区分局、派出所直接受理。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办结时间:当场办结

联系电话:7284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