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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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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农村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公通[2012]183号)

申请条件:农村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夫妻投靠: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3.其他亲属关系投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办理地点:城区公安分局、县区局公安派出所

办理机构:城区分局、派出所

办理流程:手续齐全的,城区分局或派出所受理后报综合室主任或派出所所长审批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7284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