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出入境管理
添加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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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二、业务名称: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三、职权类型:行政确认
四、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五、适用范围:本辖区内丢失护照的外国人
六、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七、受理机构:铁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八、决定机构:铁岭市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是否联合审批:否
十一、申请条件:在铁岭居住的外国人所持护照、签证、 停留证件或居留许可(合称签证证件)因遗失或被盗抢而申 请补发证件时,可以向铁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 人护照报失证明。
十二、禁止性要求: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十三、是否集中办理: 否
十四、申请材料目录:公安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报案回执)原件、丢失护照情况说明原件、护照和签证等复印件。
十五、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护照遗失地、被盗抢地公安派出所报案,领取 派出所开具的印有当事人姓名的《报案回执》、丢失护照情 况说明原件、护照和签证等复印件申报材料提出申请;申报 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确认决定。
十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即办
(二)承诺时限:即办
十七、是否集中办理:否
十八、最多到中心办理次数:1
十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二十、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二十一、联系电话:024-7284316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12388
二十三、办公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出入境管理局
二 十 四 、 工 作 时 间 : 工 作 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