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出入境管理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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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中国公民因私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变更加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护照法》
申请条件:符合办理护照条件的本市常住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出示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换发护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换发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换发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发护照
申请时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应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四)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本人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的。
办理护照变更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出示相应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的早8时30分至下午17时。
联系电话:024-72843160
办理流程:
带齐所需材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审批。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60元,加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