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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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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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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铁岭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我局成立了由李云波任组长,黄长雄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铁岭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和政务信息逐级上报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新闻综合,政务公开,警务资讯,警民交流,便民服务,法律法规,公安影视,网上信访等模块。同时在网站上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包括行政复议,网上110,网上预约,网上申办,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热点回答等模块,内容覆盖全面,操作简单灵活,功能实用高效,信息准确及时。为群众提供最简约的办理流程,最高效的办事效率,最优质的服务态度,最亲情的接待方式,最满意的办理结果。

二是开通公安微博、微信,扩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铁岭市公安局及业务部门开通了3个微博,通过微博公布公安机关相关信息2300条,回应重大社会关切事件12起,为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全局共发布信息  3670  条,其中,市政府相关网站在及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   790 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300  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80    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   12次,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2   次,微博回应  10 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市公安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我局督察部门设立了监督电话,未接到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

(四)继续推进资金信息公开。我局进一步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公安系统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关于铁岭市公安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关于铁岭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仍存在部分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办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以法律法规的运用环节为主,规范依申请工作受理、备案、办理、回复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办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1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方面入手,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实现警务信息公开社会效应最大化。在加强“5.15政务公开日”、“省民心网”政策咨询件及窗口单位警务信息查询点等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立足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坚持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紧迫、最急需的事情做起,推出符合实际,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在一点一滴中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