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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岭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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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铁岭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铁岭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公安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并将学习内容列入了党建计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列入单位内部普法计划,市局党委班子带头学,上下同题,共同学习,确保“全警覆盖、应学尽学”。今年以来,市局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研讨1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4期,指导基层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4次,专题研讨4次,专题党课5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筑牢了“两个维护”思想根基。2023年5月份市局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再次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7月5日,市局法制支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通过此次测试,不仅检验了全体民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使全体民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入地学习掌握,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目的,增强了全体民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民警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推进法治铁岭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宪法实施。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形成全警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年终述法工作职责,汇报组织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严格依法议事决策,注重发现、培养、使用具有较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干部等工作情况。

  (三)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办事方便,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铁岭市公安局努力打造具有铁岭特色的“户证、交管、治安、网安、禁毒、科技、内保、保安、边防九合一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办理9大类型130余项窗办业务,进一步拓展“一窗通办”业务范围,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前,铁岭地区120个集成式综合窗口共为企业百姓办理业务9.5万余件,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3000余次,全市7家“网办中心”已投入运行使用全年累计办理事项19307件切实让群众享受到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带来的红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二是聚焦法治良好,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切实把“一把尺子”的标准落到实处。通过“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扁平化警务工作机制,推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模式不断成熟健全,有效根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办案质效。

  三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原始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担当作为,坚决打击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办案不依法、不规范、不公正、不高效等问题,在源头上破解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存在的难题进一步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和民心网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监督不断深化“一网通办”“一网通查”“一窗通办”,落实“一次性告知”、做到“一件事一次跑”,巩固拓展“容缺办”“网上办”“邮寄办”服务事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行“不见面”审批,线上推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可办事项93项,线下推出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市公安局开通“无犯罪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功能,群众通过登录“辽宁公安”APP实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可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可以实现秒申请秒出证。开通以来,已为群众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14867份。

  (五)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一是创新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安机关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 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完善,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二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分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网上协同办案等机制,稳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加强民警在新法适用、调查取证、出庭应诉、执法安全、执法信息化深度应用、犯罪深挖审讯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素质测试,鼓励民警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六)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校园、企业活动,在“6·26”、“12·2”、“12·4”等特殊时间点,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高全面法律素养。协同我市三大运营商大力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截目前,全市“国家反诈中心APP、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下载、关注人数达到57.5万人。各警种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切实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二是推进常态化打击扫黑除恶工作。细化落实排查措施,全力深挖高质量线索,推动重点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办结。截至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15条,12条为自线索,2条为市扫黑办转递线索,1条12337平台线索,已分别交由各县市区局核查。全力侦办省厅交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破案8起。深入推进打击惩治专项行动,开展集中宣传,向群众普及裸聊敲诈勒索犯罪的手段方法,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全市立裸聊敲诈类案件10起,破获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挽回损失28万余元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有力回应人民期待。

  (七)加强新形势下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2023年以来铁岭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17次,下发各类通报19期,对执法监督、案件审核、省厅互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剖析,对省厅挂牌重点案件的办案环节进行研究会商,真正发挥监督检视作用,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落到实处。推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日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和办案场所规范使用问题进行督导。对全市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查,2023年以来共评查刑事、行政案件196件,认定执法过错17件,执法瑕疵116件,已完成追责问责。

  二是鼓励全警学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截至2023年全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民警达93名,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全市公安机关共有631名民警报名参加公安部组织的2023年度全国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公安建设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公安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

  二是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观念不够强,执法素质有待提升。

  三是窗口规范化有待提升。个别窗口单位还存在窗口服务质量不高、窗口民辅警业务能力不强以及公示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个别单位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标准和质量有待提升,特别是一些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措施,应用率和实效性还不够高。

  三、下工作思路

  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全面落实严格执法要求。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紧盯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检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化执法考评结果运用,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三是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深度应用,严格遵守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倒逼民警严格执法。

  四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加强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将筑牢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公安队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工作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中共铁岭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