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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公通[2023]6号铁岭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铁公通[2023]6号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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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铁岭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高效履职尽责。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切实把“一把尺子”的标准落到实处。通过“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扁平化警务工作机制,推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模式不断成熟健全,有效根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办案质效。通过“三清”会议组织相关警种开展业务培训15场(次),全警整体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聚焦成本竞争力强,着力构建平等诚信的市场环境。紧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侦破涉企案件40件,挽回经济损失2288万余元。紧盯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持续开展“两行”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已完成清收任务24.5亿元。紧盯行业合法经营秩序,侦办“6·10”专案,清除“社会毒瘤”,查封扣押主犯个人资产就达19.7亿余元。

三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压实涉企刑事案件必须事前审查报备制、涉企业家羁押必须事前报备审核制、涉企行政检查必须事前报备核准制、涉企错案必须予以评查纠正制、干预经济纠纷必须严肃倒查问责制等涉企执法办案“五必制”,企业家羁押事前报备审核10次,涉企经济案件审批报备4次。同时,将本辖区500家大中型企业电话录入“110”接报警系统,企业报警由当班指挥长直接处置,并对涉企警情逐起回访。

四是大力推行“阳光警务” 构建“信用警务”。深入落实“双公示”制度,制定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之外,一律全量公开。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11条、权责事项清单172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050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行8项“告知承诺”事项和9项“容缺受理”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抽查事项41条,检查对象名录库675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4条,公开86条,检查86次,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梳理公安机关履行经济合同情况,及时清偿371余万元。严惩失信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反诈人民战争”, 下发断卡线索504条,反馈线索280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9人,采取强制措施76人,训诫102人,惩戒两卡人员251人。推送反馈预警1.08万条,侦破电信诈骗案件286起,止付金额13.83亿余元,冻结金额5051万元。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追回欠款252万元。侦破使用虚假授权人身份、虚假增值税发票、虚假装修清单等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案,为铁岭银行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依法行政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一是创新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出台了《铁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完善,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二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分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网上协同办案等机制,稳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舆论,造成重大损失。

铁岭市公安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决策全过程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全市公安工作重要事项决策,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交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大决策出台前应按规定请示报告。

(四)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推进“一把尺子”执法工作。就是要对同一类型的违法行为处罚尺度基本相同,做到过罚相当。下发省厅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要求组织基层民警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每一名执法民警都掌握裁量标准,在执法实践中严格执行。同时,全市法制部门要开展裁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标准统一。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接报案登记、办案区管理、讯问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全流程记录,针对这些易出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坚持网上与网下记录并举、文字与音像记录并重,并不断推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执法记录资料的管理和运用,打造了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全流程记录链条,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同时,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责任,保证每一次重大执法决定符合法治要求。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时间,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处置,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厅防控办下发的检查站建设任务清单,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防控点位共102处(治安卡口16个、电子卡口71个、行业临时卡点13个、公安检查站2个),现已完成78个点位,完成率达到76.47%。

二是应急封控圈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全市应急封控圈建设工作已经100%完成。铁岭市市局以“出不去、进不来”为目标,建立“10分钟”封县(区)城区、“20分钟”封市城区和“30分钟”封省、市的快速封控圈。全市共规划设置“10、20、30分钟”封控圈点位111处,其中“10分钟”封控圈41处、“20分钟”封控圈16处、“30分钟”封控圈54处。执勤警力数量不低于4人(2警2辅),执勤民警按照省厅方案要求配备车辆、枪支等武器装备。封控圈警力配置标准为执行堵控任务的最低标准,遇有重特大堵控任务时将根据任务需要增派警力。必要时,由市局情指勤舆联勤指挥部调集交警负责车辆拦停指挥工作。

三是城区处置控制圈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全市城区处置控制圈建设工作现已100%完成。2022年铁岭市公安局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公安局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3、5分钟”处置圈的巡控点位和巡逻区域进行了调整,对勤务时间、运行模式、责任主体和执勤警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市共投入资金430余万元购买巡逻车和随车装备及特警战训服装。目前全市“1、3分钟”处置圈巡逻组已经做到警力配置统一、服装鞋帽统一、车辆涂装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训练考核统一。

全市新模式巡逻启动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夏季治安百日攻坚行动后,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9%,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0.57%,夜间重点地区寻衅滋事事件零发生,并在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推动完善信访、调解、复议理赔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一是制定专门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铁岭市局制订了我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工作机制,要求每个社区、村均要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要求各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台账,详细记录每个社区、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人员构成、职业、职务、联系电话等;要求每个社区、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要有工作开展情况登记簿,记录每月工作专班召开碰头会内容,记录每季度组织群众代表召开恳谈会内容,详细记录排查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由民警录入省厅矛盾纠纷研判平台。方案中明确指出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对走访中发现的生活确实困难、需要帮助的人群,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为其解决生活困难,从根源上解决隐患矛盾。

二是紧紧围绕“六个进一步工作目标”,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铁岭市局充分发挥派出所所长列席同级党委政府会议的组织优势以及社区民警密切接触群众的工作优势,全面发动网格员、治保主任、楼长单元长等群防群治力量,采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以及“互联网+微信群”等方式,全面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化解情感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易造成“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力争“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民警走访入户率达到43%,组织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走访入户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287起,化解17100起,化解率为98.8%。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办案、把关、审核、审批”四级办案责任机制。在全市执法办案单位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大检查。铁岭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各项迎检工作的通知》分解考核任务指标,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司法厅考核标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要求完成行政案件自评工作,市局法制部门10月份,抽调各警种支队、县(市、区)局共10人,抽取全市行政案件364册,通过逐卷评查发现问题案卷73册,现已整改完毕。

(八)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一是完成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14个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以及新一代“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升级前的技术调研和方案编制。研究制定《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周开展“视频网”安全扫描,发现各类系统漏洞5.99万余个,下发漏洞扫描通报32次,处理漏洞5810个。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前端设备运行维护专项行动。维护涉高考考点核心区视频点位14处、周边视频点位96处,实现了对全市13处考点视频点位的全覆盖,有效助力护航高考工作。六是深入推进公安科技创新,研发的“公网对讲与专网集群互通终端”项目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技术革新奖”第一名、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技术革新奖”第二名,被省公安厅推荐至公安部参加全国评选。

三是不断深化“一网通办”“一网通查”“一窗通办”。落实“一次性告知”、做到“一件事一次跑”,巩固拓展“容缺办”“网上办”“邮寄办”服务事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不见面”审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出93项“网上办”事项,办理29.41万次;推行97项“掌上办”事项,办理28万次;推行57项“邮寄办”事项,办理9.9万次。

(九)民警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情况

一是开展执法培训与测验。铁岭市局对全市执法办案民警开展了一次执法办案培训,由市局法制支队张斌支队长进行授课,讲座题为《聚焦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围绕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法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逐一阐述每起案件中执法问题的构成要件,并进行点评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讲解分析高发、频发的执法突出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民警专业能力与法律素养,全市法制部门开展法制队长上讲台活动,共计开展相关业务执法培训13场次。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辽宁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二是鼓励全警学法懂法用法。鼓励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全市21名民警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人数达到65人,有效提升了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市公安局由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7名公职律师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团2个,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涉企案件法律服务10次,增强企业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年终述法工作职责,汇报组织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严格依法议事决策,注重发现、培养、使用具有较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干部等工作情况。

二是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予以整治,制定了《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及违规取保候审工作机制》《关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试行)》《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试行)》《铁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执行工作意见(试行)》等制度,同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制约监督机制》。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公安机关领导对法治公安建设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公安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观念不够强,执法素质有待提升,尤其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淡薄,案件处理结果经不起检验。三是窗口规范化有待提升。个别窗口单位还存在窗口服务质量不高、窗口民辅警业务能力不强以及公示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个别单位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标准和质量有待提升,特别是一些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措施,应用率和实效性还不够高。四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高发趋势。基层刑侦部门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预警劝阻工作落实不到位,尚未建立完善预警劝阻专门系统。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低。侦查手段仍旧单一,缺乏创新举措。涉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战果较少,各地打击成果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全面落实严格执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紧盯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检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化执法考评结果运用,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三是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深度应用,严格遵守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倒逼民警严格执法。

四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加强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将筑牢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增强公安队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工作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决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公安民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