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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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铁岭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将本机关所掌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本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公安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址为:http://gaj.tieling.gov.cn。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铁岭市公安局;办公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时30分至17时;联系电话:024-72843020;传真号码:024-72661727;邮政编码:11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http://www.tlga.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电请之日起20外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24-7661776。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