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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206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车辆违规使用灯光整治力度的建议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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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前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车辆违规使用灯光整治力度的建议》现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铁岭市公安局非常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拟采取3方面工作措施加大车辆违规使用灯光整治力度。

  一、加强驾驶人宣传教育一是加大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被看见,才安全”的交通理念。同时,利用农村“大喇叭”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广大农民朋友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增强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将大型货车非法改装作为安全宣传重点,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和建筑工地,着力围绕重点项目工程,主动上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邀请市主流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曝光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企业法人沟通,组织民警对大型货车开展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对驾驶人资质进行审查,健全完善源头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介的宣传优势,通过铁岭电视台《铁岭交通》、微信平台《铁岭交警》和《铁岭日报》等栏目,广泛宣传货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警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二、加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是组织警力对辖区内重型载货汽车进行逐一“见面式”排查,逐一对比车辆出厂照片和数据信息,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建立详细目录清单;特别重点加强矿山、沙场、水泥厂等重点场站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存在非法改装、违法加装灯光的,督促货车所属企业和所有人自行进行拆解,一律恢复原状,并建立改装、拼装车辆清单。二是集中优势警力加强重点道路节点的警力配置,在102国道、城市外环路等干道设立执勤点,集中查处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故意不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亮尾”工程。铁岭市是农业大市,各类农用车、电动两轮、三轮保有量较大。为了保障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我支队自2018年起与保险公司持续开展“亮尾”工程,专门订制反光贴为农村地区照明设备不全的车辆免费粘贴。针对农用车辆出行特点,在早、傍晚农用车辆出行高峰,增派警力加大路面巡逻。对灯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做到发现一台,粘贴一台。对灯具破损、缺失的车辆整改完毕后,方可上路行驶。

  铁岭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