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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1212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关于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解决停车乱象问题的建议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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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1212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王晶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解决停车乱象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交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涉及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要求,强化机动车静态管理,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地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停车难”问题。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潮汐车位”问题。我局交管局组织警力对城区学校、机关、企业、商业网点等重点部位和路段进行整治,对私自占用停车位、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违反规定不按位停放的机动车,采取批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人性化执法。近年来,交警部门在有停车需求且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以及小区停车泊位不足的情况,细化分时段停车泊位,施划临时停车位,例如晚20:00至早7:00允许占路临时停车,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2020年以来,交警部门在南环路早市、新都市场、南马路、文化街等20条街路、小区周边重新施划停车位12000余个,新增车位2258个,设置限时停车位1026个,极大地缓解了“停车难”矛盾。

二、关于“实施‘大潮汐’单项通行”问题。我局交管局组织各勤务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对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车辆,限时停放,免予处罚。具体时间为:上学车辆,依据学校开门时间,送学车辆即停即走;放学车辆,根据每个学校放学时间不同,在学校放学前40分钟、放学后20内时间内,在学校门前路段,单排顺向停放,交警部门不予处罚。

三、关于“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问题。2021年,我局交管局通过联合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对中心城区30处停车场土地权属和规划红线进行确认,审核经营手续、资质条件,已经取缔21家非法经营的收费停车场。通过联合市场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商家进行警告教育、清理整顿。通过对中心城区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和公共区域进行摸排调研,新增设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并对原有陈旧5000个停车泊位重新施划,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通过采取移动车辆抓拍和民警巡逻相结合方式,依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有序停放。

四、关于“加大广而告之力度”问题。交管局宣传部门坚持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微信平台《铁岭交警》、电视台《铁岭交通》等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出行安全常识,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文明交通、共同参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执法过程进行采访录像,曝光私自占用公共资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遵规意识。同时,通过走进直播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为中心城区交通专项整治营造舆论氛围。

铁岭市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