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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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1208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陈振刚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村民行车安全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我局交管局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努力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新格局,不断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质量效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支持交通、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针对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的特点,做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首先,做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宣传阵地。交管局和各县(市)区交警大队都确定了一条本地“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积极设置安全提示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广泛宣传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作用,开展宣传提示。积极发挥沿线交警中队、执勤站点宣传作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其次,做强“交通安全文明村屯”宣传阵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明村镇、文明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农村“五有”(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固定宣传阵地建设标准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第三,做强“乡镇警保合作劝导站”宣传阵地。依托乡镇警保合作机制,在警保合作劝导站内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摆放宣传品,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将劝导员发展为兼职宣传教育员,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提示,发放宣传品。
二、围绕“三类”人群,夯实社会基础。交管局围绕农村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和留守“一老一小”三类人群重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做好农村驾驶人精准宣传。将农村地区近期发生的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及农忙时节、雨雾夜间出行提示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双微一抖”新媒体,定期向农村货车、面包车、摩托车、客运班车驾驶人和国省道沿线村屯群众推送,提高宣传教育精准性。二是围绕务工人员开展主动宣传。组织民警深入务工人员集中企业和施工工地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导务工人员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货车和农用车出行,坚决杜绝酒驾、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倡导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紧盯“一老一小”重点宣传。组织民警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入户宣传帮扶活动,发动公益宣传力量,免费赠送安全头盔、反光背心、书包、手环等交通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农村公路沿线学校、农村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风险点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在每所农村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同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家庭,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家访活动,及时了解情况,重点宣教帮扶。
三、开展“四大”行动,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交管局将传统与现代宣传手段相结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宣讲”“大喇叭”“大提示”“大劝导”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大宣讲”。积极利用各类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交通管理中,动员民警对农村驾驶人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警示、安全驾驶提示工作。同时,积极用好农村礼堂、文化广场等场所,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做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用好交通安全“大喇叭”。依托气象应急大喇叭,结合农忙秋收、乡镇集市、传统节日等节点,有针对性地播报交通安全提示,倡导抵制酒驾、超员、乘坐农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结合本地实际,编写包括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违法危害、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交通事故逃生避险技巧等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素材,确保播报内容及时、新颖。三是组织交通安全“大提示”。在农村饭店餐桌、收银台摆放“拒绝酒驾”等内容的交通安全提示牌,做好高密度宣传。在事故多发路口、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做好警示提醒。以村、镇为单位建立农村“两客一危一校车”所有人、驾驶人微信群,定期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并督促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及时做好车辆年审和驾驶证审验、换证等工作。四是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民警定期采取进村入户、进学校等方式,为交通参与者发放宣传品,开展面对面式劝导。同时,聘请熟悉村内情况和威信较高的村干部、老人、致富能人担任交通安全劝导员,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铁岭市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