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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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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24158-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和《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调兵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配合调兵山市电信公司在调兵山市人保财险公司院内设置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点,为全市所有电动车办理登记上牌。自2020年8月中旬至今,全市共注册登记电动车14020辆。其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牌照车辆172个,“超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牌照6337个,三轮、四轮电动车过渡期牌照7511个。按照铁岭市公安局交管局2021年1月19日下发的《关于电动车延期登记上牌的通知》要求,电动车登记上牌日期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2021年3月1日起至今,只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核发号牌,现已核发动车号牌111辆。
对于符合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24158-2018)的,并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摩托车牌照),并需车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依法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电动车违法突出的实际情况,调兵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城区内三条主要大街为重点整治街路,以大厦、贸易城、三区小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各类电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非法改装灯光、违规上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2020年9月1日至今,教育电动车驾驶人2万余起,警告1万多起,因违法停放强制拖离100余起。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依托官方“两微一抖”和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以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专题讲解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骑乘两轮电动车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不断提升广大电动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积极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合理规划、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等基础设施,努力实现电动车辆有路可走、有处可停。近期,调兵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实地调研,在金都名苑小区东门、宇泰花园小区正门新增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目前正在施划建设中。三是对商家销售的电动车类型进行实地考查,在资质齐全的情况下,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继续进行登记、核发非机动车号牌业务;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四是对现有的外卖、快递行业使用的电动车辆编制临时放大牌号,实行规范化管理。五是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各类电动车实行销售、登记、通行、管理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制度,适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铁岭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