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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3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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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公安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 <铁岭市公安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铁公通[2022]9号)

  铁岭市公安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铁岭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申请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实施、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拟订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三)指导全市林业等部门公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公安局本级

  (二)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三)铁岭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四)铁岭市公安局铁南分局

  (五)铁岭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公安局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8801.16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01.16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8801.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533.4万元;

  2.项目支出8267.76万元;

  在支出预算38801.1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2022年增加4238.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109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811.33万元,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91.57万元;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项目支出864.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铁岭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4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铁岭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铁岭市公安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62.6万元,比2022年增加47.2万元,增长7.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2.6万元,比上年增加47.2万元),比上年增加7.67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主要原因,开展常态化巡逻必要工作,增加车辆运行经费47.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现有车辆334台,其中:市局135台、分局49台、交警143台、监管7台。

  2.房屋情况:现有房屋面积158217.51平方米,全部为办公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铁岭市公安局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5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5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3年铁岭市公安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金额8267.7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4、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铁岭市公安局预算批复表

        附件:公安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