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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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为积极响应群众期盼,清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成功追回五起电诈案件被骗资金,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万余元,并于近期集中返还给受害群众。
案例1 刷单返现诈骗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居民李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刷单被骗了”,反诈中心民警在接到李某的报案后,立即对其提交的对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冻结,由于受害人报案已是第二天,导致涉案一级卡止付失败,经过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并梳理资金流向,最终成功追踪到了受害人李某的两笔共10万余元汇款。
案例2 冒充公检法诈骗
居民郭某到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报警称:“自己被人冒充某市公安局警察骗了”在接到郭某的报案后,民警立即对其提交的对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冻结,经过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并梳理资金流向,辗转沈阳等多地,最终成功追踪到了受害人郭某的一笔3000余元汇款。
案例3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清河区居民马某报警称:“自己被人冒充抖音客服骗了”,民警在接到马某的报案后,立即对马某提交的对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冻结,经过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并梳理资金流向,辗转沈阳等地历时数月,最终成功追踪到了受害人马某的一笔7000余元汇款。
警方提醒: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经查实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