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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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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增强烟花爆竹管控力度。近日,铁岭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可能存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及储存的商店、库房和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和人员,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县。此外,警方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联动的形式,多维度、全覆盖、持续性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宣传,力争做到全县广大居民人人知晓。
行动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广泛宣传,全县民辅警通过微信、短信、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条幅、乡村大喇叭、巡逻警车播放等各种形式。特别是在阴历23小年和大年三十重点时段,全县落实乡镇干部、包片民警、村干部、网格员和驻村辅警包保责任制,再加上各种媒介向居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要求,全力营造了安全的社会环境。
民警又从源头出发,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销售点不再经营烟花爆竹,时时做到“零”库存。同时,包保干部民辅警,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面对面对商户和广大居民宣传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明确告知店家如存在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签订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警方提示大家:禁售禁放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大家一定要遵守相关通告禁燃规定,支持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倡导争做文明市民,鼓励辖区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