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年03月17日
阅读: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治超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调兵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兵山市路政大队三家单位联合,在调兵山市建委召开会议,根据辽宁省统一要求对“百吨王”货运企业和装载源头企业运输目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强调:一是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加强源头管理;三是加强路面和非现场执法。
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企业更应该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益和安全的关系,坚持安全发展才是可持续发展,安全的效益才是真正的效益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尤其是“百吨王”违法行为,大家齐心协力,相向而行,共同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