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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公安局阿吉派出所:烧纸引发火灾? 村民在拘留所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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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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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16日,铁岭县公安局阿吉派出所对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经查,2020年11月15日,村民屈在铁岭县阿吉镇石砬子村井眼地西侧十字路口处烧纸,由于秋季天气干燥且当日系西南风三级,将十字路口的烧纸吹到井眼地内引燃了已经收获完成的,废弃秸秆与稻草,造成了铁岭县石砬子村井眼地内60亩收获完成的土地废弃物火灾。

  

  此次火灾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更是严重影响村内其他居民的人身安全与房屋安全。另外,此次火灾造成了财产损失人民币1200元。

  

  虽然屈某及时通知了阿吉镇政府防火巡逻队并积极参与救火,最后火势被及时控制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屈某过失引起火灾已成事实。阿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一款第二条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且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违法嫌疑人屈某处以十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秋季火灾防控是防火工作的重要阶段,因为气候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尤其是烧纸、烧荒此类行为极易引发山火,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危险。望广大的群众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而放松安全这根弦,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