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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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铜钟分局接到辖区某物业公司报警称,放置在小区大门处的大石墩丢失。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案发地附近视频以及对周边群众走访询问,很快锁定嫌疑人杨某杰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据嫌疑人杨某杰交代,他原本是该物业公司的员工,后离职到另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他在新单位工作时发现,急需一个石墩子用于阻挡车辆停放,他想到了老单位正好有几个合适的石墩摆放在外。
1月7日,杨某杰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老单位小区大门前,将门口的一个石墩子搬走,运回新单位摆放。直到1月13日,被盗公司清点石墩数目发现少了一个这才报了警。
经询问,杨某杰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下,杨某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立即将石墩子送回原位,铜钟分局依法对杨某杰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