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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南分局不按法律规定办案使我蒙冤造成损失巨大

编号:2025011420071639727浏览数:213

姓名

王哲

留言时间

2025-01-14 20:07:16

留言内容

我种植的大榛子树属于经济林作物,被放养人分四次放羊啃食树的嫩芽与胸花。已经符合刑事犯罪。铁南分局不给我立案,理由是没做出实际损失价格,我联系了北京评估中心。铁南分局称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评定雄花的价值。是干预评估中心进行合理评估!评估公司有一定评估标准具有合法性。铁南分局的理论难为我和评估公司,让我的案件无法评估!冤枉我,违法枉法行为我有证据证明我主张的确定性。铁南分局视我的冤屈不顾。我请求市公安局局长为民主持公道。我太冤枉了。我为我自己喊冤,我冤,我冤,我冤枉。铁南分局做法给我精神造成损伤,我成天成宿睡不着。我实在没办法了。请李荣海局长为我主持公道,还我清白公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1-24 11:34:26

回复内容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铁南分局立即调查核实。目前已安排您进行损失评估,具体结果已铁南分局办案为准,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