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导航目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咨询 > 业务咨询详情页

回复详情

儿童落户

编号:2024010412324935673浏览数:4226

姓名

张军

留言时间

2024-01-04 12:32:49

留言内容

经人介绍抱养一个未婚生育的孩子,当初留的介绍人联系方式没有了,孩子的血样已于3年前采集入库。现孩子已7岁到了入学的年龄,落户时要抱养手续,怎么办?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1-09 14:38: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现针对您咨询德问题进行答复:

您所咨询的问题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请拨打024-72843140进行详细咨询。